在阐明佳句与篇章间关系之后,王夫之对绝句这一体裁的论述,应当说是对前者的一种延伸。王夫之之所以对“绝句”这一体裁别加论述,主要原因是对“绝句出于律诗”这一观点的极不认同,更深层原因是这一以“割裂”论诗的路向与其整体结构观互相抵牾,因而激起了他的强烈反对。
王夫之在《古诗评选》卷三“小诗”序中,引用了时人对绝句的看法:“不知何一老经生为之说,云绝句绝去律诗之半也,或绝前四句,或绝后四句,或绝其首尾,或绝其中幅。”[25]王夫之对此类观点展开激烈驳斥,指出:“审尔,断头刖足,为刑人而已。不知谁作此说,戕人生理!”[26]他以人体作比,认为律诗如同一个有生命的人,人若被断头刖足则生命体随之瓦解,律诗若被绝前绝后,也同样丧失了整体存在意义。在王夫之的观念中,绝句与律体一样,也是一个自足之体,它并非绝自于律诗,而是有其相应的历史脉络,他认为,绝句虽盛于唐,却不是发端于唐,绝句的产生可以上溯到汉魏六朝(王夫之称当时绝句为“小诗”),而“近体之制”却“开于沈、宋”,因此绝句与律诗并行不悖,并无牵扯。在王夫之看来,小诗即为小诗,近体即为近体,虽字数有异,但作为一种独立的诗体,它们都强调一种“气贯乎中”的浑成思维,都是一个和谐圆满的有机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