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正式公布的时间是8月30日。国民政府担心中苏缔约之举会引起国际间的误解,从而疏远英美等西方国家,因此在条约公布前,国民政府事先通告列强驻华使节,向他们保证条约的目的在于实现中苏邻邦的和睦相处,别无他意。国民政府声明此条约“没有秘密协定”,并表示:“中国愿意与任何国家签订同样的条约。本条约并不意味着中国改行容共政策,中国的政策依然不变。”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奉命向日本外相也作了类似的解释,并特意声明:根据1924年中苏条约所确定的禁止在中国进行共产主义宣传的各项规定继续有效。许世英还表示:如果日本愿意,中国也准备与日本签署互不侵犯条约。
尽管中苏订立这一条约的用意不一,但由于个中内幕并不为外人所知,这一条约还是对外部世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在各主要大国都在力图表明自己的中立立场时,苏联单独声明不与战争中的一方为敌,以条约形式表明它与中国的非敌对立场,这对抗战中的中国军民在精神上是一大声援。孙科指出:这一协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一方面表明了苏联对我的友好态度,对于我们在艰苦奋斗中的人民自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另一方面无疑坦白地告诉日本侵略者,他们这种不义的举动是绝不同情的。”中国国内舆论普遍对这一条约持欢迎态度。